一、培训对象:
物业管理公司的正、副经理,经理助理和三总师及相关从业人员;各机关、企事业单位房屋管理和后勤部门负责同志及有关工作人员。
二、培训内容:
考虑到广大从业人员工学矛盾较为突出的这一特点,培训将采取自学与面授相结合的方法。 培训班按照建设部物业管理岗位培训指定教材,以《物业管理概论》、《物业管理法规》和《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》三门课为考试课,以此作为培训主要面授内容,其余三门课程为考察课,以自学为主。
三、报名材料:
带3张 1 寸免冠照片、个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1 份、学历证复印件 1 份。
四、发证机构:
考试合格后由建设部颁发全国通用的《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》。
五、收费标准:
物业行业相关证书
1.全国物业企业经理岗位证书:800元/人
2.全国物业项目经理岗位证书:1000元/人
房地产行业相关证书
1.房地产营销总监:900元/人
2.全国房地产经纪人:800元/人
3.房地产中介人员:800元/人
4.房地产营销人员:800元/人
六、证书复检:
培训对象:已取得物业管理企业经理、部门经理、管理员岗位证书的相关人员。
培训内容:
1、物业管理法律基础知识。 2、物业管理条例讲座。
3、物业管理纠纷防范案例分析。
4、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与物业管理合同。
学完全部课程后,按照建设部的有关规定,对持有建设部颁的《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》者,作为物业管理继续教育内容,在证书中作继续教育记录(盖章)。
报名材料: 物业经理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。
免费咨询热线:18627125365(微信)